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玻璃窯用燒結AZS磚的牌號、技術要求、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儲存和質量證明書。
本標準使用于玻璃窯用燒結AZS磚。
1.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2997—2000 致密定型耐火制品體積密度、顯氣孔率和真氣孔率試驗方法
GB/T 4984 鋯剛玉耐火材料化學分析方法
GB/T 5072 致密定形耐火制品常溫耐壓強度試驗方法
YB/T 370—1995 耐火制品荷重軟化溫度試驗方法(非示差一升溫法)
GB/T 7321—1987 致密定形耐火制品實驗的制樣規定
GB/T 10325—2001 定形耐火制品抽樣驗收規則
GB/T 10326—2001 耐火制品尺寸、外觀及斷面的檢查方法
GB/T 16546—1996 定形耐火制品包裝、標志、運輸和儲存
JC/T 639—1996 玻璃熔窯用耐火材料氣泡析出率實驗方法
JC/T 805—1987(1996) 玻璃熔窯用耐火材料靜態下抗玻璃液其實實驗方法
JC/T 808—1987(1996) 硅鋁質耐火澆注料耐堿性試驗方法
YB/T 376.1—1995 耐火制品抗熱震性試驗方法(水急冷法)
3分類
產品按氧化鋯含量范圍分為AZS16、AZS20、AZS32三個牌號
4技術要求
1.1 產品的理化性能指標應符合表1的規定
1.2 產品的尺寸允許偏差與外外觀應符合表2的規定
5 試驗方法
5.1 制樣按GB/T 7321的規定進行
5.2 化學成分按GB/T 4984的規定檢驗
5.3 體積密度、顯氣孔率按GB/T 2997的規定檢驗
5.4 耐壓強度按GB/T 5072的規定檢驗
5.5 荷重軟化溫度按 YB/T 370的規定檢驗
5.6 熱震穩定性按 YB/T 376.1的規定檢驗
5.7 氣泡析出率按 JC/T 639 的規定檢驗
5.8 抗玻璃液侵蝕按JC/T 808的規定檢驗
5.9 耐堿性按 JC/T 808的規定檢驗
5.10 制品的尺寸偏差和外觀質量按 GB/T 10326的規定檢驗
6檢驗規則
6.1磚以50噸為一批,不足50的按實際數量組批
6.2 抽樣、驗收按GB/T10325進行,當樣品為異型制品時,破壞檢驗中的熱震為性實驗的樣品應從同種材質的直形標準磚中選取
6.3 尺寸和外觀的抽樣方案按表3的規定進行。
6.4 破壞性檢驗的樣品應從外觀檢查合格的樣本中抽取、化學成分、體積密度、顯氣孔率、常溫耐壓強度、荷重軟化開始溫度為考核指標,其平均值指標應符合表1的規定。如第一次檢驗中又項目不和,允許對該項目復檢,復檢時可子啊該批產品中隨即抽取雙倍數量的檢測樣品,進行不合格項目的復檢,如果其平均值符合表一要求,判為合格產品。
7包裝、標志、運輸、儲存和質量證明書
7.1 標志、包裝、運輸和儲存按GB/T 16546進行
7.2 磚出廠時附有質量證明書,質量證明書應包括:供方名稱、需方名稱、合同號、生產日期、產品名稱、標準編號、牌號、批號、尺寸、外觀及理化指標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