爐襯材料的選擇,首先根據爐膛溫度的高低,選用能承受焚燒溫度的耐火材料和隔熱材料:其次必須考慮燃燒后的產物對爐襯的腐蝕性。如焚燒堿性廢液時,爐內溫度高達1000℃情況下,Na-以氧化鈉狀氣體散發,耐火磚中的SiO2成分與Na2O結合,生成低融點的礦物質,凝聚在耐火磚表面而侵蝕。如耐火磚是高鋁磚,雖SiO2成分少,但由于氧化鋁與氧化鈉反應生成中間體的鋁酸鈉,在高溫情況下,將產生膨脹裂縫,使耐火磚組織脆化。因此,選用含較高氧化鋁的高鋁耐火材料,或選用抗堿性腐蝕更好的鉻鎂質、鎂質和鋁鎂質的耐火材料。為了抵抗鹽堿等介質的滲透和侵蝕,并提高材質的抗渣性,一般選用氣孔率較小的材質。
選用焚燒爐襯里材料時,還應注意爐內不同部位的溫度和腐蝕情況,可選用不同等級的材質,如圖29-84所示。
圖中燃燒室即Ⅰ區最高溫度為1400~1600℃,可選用含鋁90%的剛玉磚;爐膛上部即Ⅱ區工作溫度為900~1000℃,錐部設有廢液噴嘴,可選用含鋁量大于75%的高鋁磚,爐膛中部即Ⅲ區工作溫度為900℃,有熔融的鹽堿沿爐襯下流,腐蝕嚴重,可選用一等高鋁磚(LZ-65);爐膛下部即Ⅳ區工作條件基本與爐膛中部相同,當燃燒產物中有大量熔融鹽堿時,易在斜坡上聚焦,停留時間長,也易滲入耐火材料中,若有Na2CO3時腐蝕更為嚴重,因此比爐膛中部惡劣,應選用孔隙率更低的致密性材料,如電熔耐火材料制品等。
上述情況只對一般鹽堿件腐蝕的選材而言,對有較強堿性的還應提高含鋁量或含鎂鉻等元素的堿性耐火材料。通常有Na2SO4、NaOH腐蝕時,選用較好的材質,襯里壽命也只有2〜3年;對腐蝕性更強的Na2CO3,使用壽命僅1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