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火可塑料的生產,與耐火澆注料的生產不同之處是,混煉、擠泥、切坯、包裝和貯存等。因此,必須增加擠泥機和切坯機等設備。
混煉也是采用強制式攪拌機,因為是濕混,故稱做混煉。混煉時,為了使耐火粉料能均勻地包裹住耐火骨料顆粒,其加料順序為:先加顆粒料,加部分結合劑濕混,當顆粒料表面全部潤濕后,再加耐火粉料、軟質粘土和外加劑,并添加余下的結合劑,濕混10~15min.
混煉好的拌合料,可以直接擠泥、切坯和包裝,一般是連續進行的。擠泥機是生產耐火可塑料的專用設備,有時也采用壓磚機壓坯。拌合料經過擠壓揉搓作用,增強了黏性、塑性和均一性,可提高其施工性能。如果真空除氣措施,可排除坯中的氣體,能提高其質量。從擠泥機擠出的長條料,經過切坯后沒4~6塊用所料布嚴密包裝起來,并裝進紙箱中用塑膠布帶封嚴,置于陰涼的倉庫中貯存。
在混煉和擠泥工序之間,最好增加一道困泥工序,即將拌和料堆放在一起,用塑料布蓋嚴,困料24h,使料塑化并排除部分氣體,有利于可塑料性能的提高。
耐火可塑料的保存期:熱硬性耐火可塑料的保存期為6個月,氣硬性的保存期為3~6個月。在保存期內,耐火可塑料應具有較好的黏塑性,以便于搗打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