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耐磨耐火可塑料的定義、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質量評定程序、包裝、標志、運輸、貯存及質量證明書。
本標準適用于循環流化床鍋爐用耐磨耐火可塑料。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使用于本標準。
GB/T6900 粘土、高鋁質耐火材料化學分析方法
GB/T15545—1995 不定型耐火材料包裝、標志、運輸和貯存
GB/T17617—1998 耐火原料和不定形耐火材料 取樣
GB/T15545 耐火材料和常溫耐磨性試驗方法
YB/T2206.2—1998 耐火澆注料抗熱震性試驗方法(水急冷法)
YB/T5116—1993 粘土質和高鋁質耐火可塑料試樣制備方法
YB/T5117—1993 粘土質和高鋁質耐火可塑料線變化率試驗方法
YB/T5118—1993 粘土質和高鋁質耐火可塑料強度試驗方法
YB/T5119—1993 粘土質和高鋁質耐火可塑料可塑值數試驗方法
YB/T5200—1993 致密耐火澆注料顯氣孔率和體積密度試驗方法
3 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耐磨耐火可塑料是指以剛玉、莫來石和碳化硅等高級耐火材料為主要原料,在使用溫度下耐磨性能優良的特種耐火可塑料。
4 分類
耐磨耐火可塑料按材質分為剛玉—莫來石質耐磨耐火可塑料料(GMS-65、GMS-75、GMS-85)、碳化硅質耐磨耐火可塑料(TS-60和TS-70)兩類五大牌號。G、M、T、S分別為剛、莫、碳、塑的漢語拼音首字母,字母后的數字代表各牌號材料的主成分的百分含量。
5 技術要求
耐磨耐火可塑料的理化指標應符合表1 的規定。如有特殊需要,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6 試驗方法
6.1 耐磨耐火可塑料的試樣按 YB/T5116 —1993 進行
6.2 AL2O3 的測定按 GB/T 6900進行。
6.3 SiC 的測定按 GB/T 16555.1—1996 進行。
6.4 體積密度的檢驗按YB/T 5200—1993 進行。
6.5 常溫耐壓強度的檢驗按 YB/T5118—1993進行。
6.6 常溫磨損量的檢驗按 GB/T 18301—2001 進行。
6.7 可塑性指數的檢驗按 YB/T 5119—1993進行。
7 質量評定程序
7.1 組批
產品同一牌號組批,每批不超過50t。原料變更時應另行組批。
7.2 抽樣及合格判定規則
7.2.1耐磨耐火可塑料的抽樣按 GB/T 17617 — 1998 進行。
7.2.2 檢驗結果如有一項不合格時,應再抽取雙倍試樣對該項目進行復驗。復驗結果的平均值應符合
表1的規定,且單值允許偏差符合表2的規定,則判為合格,否則為不合格品。
7.2.3 常溫耐壓強度、常溫磨損量、可塑性指數為驗收時的檢驗項目。
7.3 合格評定形式
合格評定可采用供貨方聲明、使用方認定或由第三方認證的形式進行。
8 包裝、標志、運輸貯存及質量證明書
8.1 包裝、標志、運輸及貯存應符合GB/T15545—1995的規定。
8.2 可將液體結合劑用塑料桶封裝發貨。
8.3 產品發出時供方應提供質量證明書及使用說明書,質量證明書應載明供方名稱、需方名稱、生產日期、合同號、產品名稱、牌號、生產批號、檢驗批號、發貨批號及理化指標。